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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市召陵镇第二中心小学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专题会

2025-10-13 16:33    浏览 647   分享

王军丽 认证教师

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第二中心小学新闻通讯员。


  

为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修养,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惩戒行为,近日,召陵镇第二中心小学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专题会。全体教职工参会,会议紧密围绕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与《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(试行)》开展系统学习与部署。

会上,林永生校长首先结合教育领域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,深入剖析了违反师德行为的危害与根源,强调“教育惩戒是手段,育人才是目的”,要求全体教师以案例为鉴,坚守教育初心,严守师德底线。随后,李明奇校长带领全体教师逐条学习《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(试行)》核心内容,重点解读了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、适用情形及禁止行为:明确实施惩戒需遵循“依法依规、客观公正”“适当必要、惩教结合”“人文关怀、家校协同”三大原则;清晰界定了课堂点名批评、课后教导等轻微惩戒,以及校内公益服务、专门规则教育等较重惩戒的适用场景;着重强调严禁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,不得因学业成绩或个人情绪实施惩戒。

在交流研讨环节,教师们结合教学实际分享心得。针对“如何把握惩戒尺度”“怎样做好惩戒后的沟通帮扶”等问题,大家达成共识:实施惩戒前需查清事实,惩戒中要尊重人格,惩戒后应加强辅导,同时主动与家长沟通,形成教育合力。会议最后明确,学校将把《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(试行)》落实情况纳入师德考核,定期开展自查自纠,确保教育惩戒在法治轨道上发挥育人作用。

此次专题会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惩戒规范有机结合,既强化了教师的责任意识,又明确了管理行为的边界。全体教师纷纷表示,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,做到“心中有规、行中有度”,用规范的管理与温暖的教育护航学生健康成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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